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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获评人民法院督察工作先进集体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4-01-03 10:00:1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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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督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荣获“人民法院督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前哨”“探头”作用,创新构建“五个结合”能动督察体系,以督察质效大提升助力审判工作现代化。一是坚持政治统领与督察业务相结合,把审判管理、政务管理融入党风廉政建设,统筹推进政治督察、业务督察、司法巡查工作,带动对“人、事、案”监督全覆盖。二是坚持源头治理与风险防范相结合,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建立“短信提醒、任前谈话、警示教育、发布清单、通报案例”的廉洁预警机制;抓实“关键少数”监督管理责任,抓早抓小抓端倪,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实现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三是坚持上下联动与横向互通相结合,加强智能审务督察,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实行中基层法院一体化督察、联合督察,推动督察监督力量下沉;完善与政工人事、审判管理、机关纪委等部门联动监督机制,提升监督工作合力。四是坚持问题整改与常治长效相结合,高标高质完成市委巡察反馈整改和2023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反馈问题整改;狠抓“三个规定”贯彻落实,202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个规定”每百人填报数稳居全省前列。五是坚持素质能力与工作实绩相结合,建立双人共同接访、线索集中研判、疑难信访案件集体会商等标准化流程,完善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处置闭环管理体系,建立定期例会、AB角业务互补机制,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研讨交流,有效提升督察业务能力。(记者 李盛华  通讯员 梅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