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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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6-12 | ||
名 称: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 ||
文 号: | 梅市府办函〔2020〕104号 |
梅市府办函〔2020〕104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
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列为听证事项的还须按规定举行听证,并及时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完整归档,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的宣传解读与执行,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梅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