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江区教育局发布《梅江区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积分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据悉,从2012年起,梅江区教育部门便制定实施了积分入学方案,并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于2017年作了修改完善。此次发布的《方案》在2017年版本的基础上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方案》指出,积分项目涉及九项,其中一至五项为基础指标项目,涉及文化程度、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投资纳税,总分为100分;六至九项为加分指标项目,涉及社会服务、表彰奖励、科技创新和其他。相较于之前的方案,《方案》最大的变化是,合法稳定住所的项目积分从原来的25分提高到40分,并进一步明确了在学校招生户口范围内和非学校招生户口范围内的合法稳定住所的加分区别。
《方案》提到,公办学校基本完成户籍适龄儿童招生登记后,将向社会公布空余学位数,申请人可到居住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积分材料。各公办学校在受理时间结束后,将组织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积分材料进行核实,并按照《方案》计算积分。最后,根据申请人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学校的积分入学学位名额数确定入读学生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另外,已向学校申请积分入读且积分达到60分,但其未被申请入读的公办学校录取的,将统筹摇号安排到辖区内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积分未达到60分的,将统筹摇号安排到辖区内还有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记者吴海清 通讯员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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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梅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