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bet888_dafabet888唯一登录网站-官网下载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决策公开 > 决策后公开
《梅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
细化管理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1-08-26 09:41:26  浏览:-
字号: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梅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进行细化,明确了适用范围、资金交存、资金使用、使用原则等,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区(不含dafabet888_dafabet888唯一登录网站-官网下载:,下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我市从2013年底开始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由于有效期已满,且个别条款已不适用于当前法律和工作实际,故对《细则》进行修订。

  新修订的《细则》指出,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具体到缴存数额,《细则》明确,交存标准按当前执行的首期维修资金标准不变,即:有电梯房屋每平方米55元;无电梯房屋每平方米45元。

  关于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和时间,《细则》明确,若是预售的商品房,购买人需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若是现售的商品房,则开发建设单位需在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细则》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业主决策、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并且规定了不得从维修资金中列支的多种情形和对维修资金使用的分摊方式,以此规范维修资金的使用,保障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记者何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