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
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及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梅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梅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有关部门应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承办单位、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印证材料及时完整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要求,结合实际编制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
1.梅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梅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