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机制,规范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粤财库〔2017〕59号),以及中央、省、市关于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市级实际,我局草拟了《梅州市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在dafabet888_dafabet888唯一登录网站-官网下载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梅州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