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科学推动我市在用柴油黄标车排放治理改造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决策程序,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我局组织制订了《梅州市在用柴油黄标车排放治理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26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3-2253816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mzeps@136.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梅州市彬芳大道南梅州市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1407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梅州市在用柴油黄标车排放治理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梅州市在用柴油黄标车排放治理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