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安办函〔2023〕1号
蕉岭县人民政府:
1月8 日,在蕉岭县文福镇发生一起因车辆碰撞造成1人死亡的道路运输事故,根据《广东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引》(粤安监〔2017〕155号)的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深度调查、责任倒查和曝光,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人处理建议, 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提出防范类似事故的建议。事故调查报告经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 由你县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要及时按规定报市安委办备案。
此函。
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