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函﹝2014﹞48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纳入2020年省级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我市17家企业2020年环境行为进行了评价,并进行了结果通报(蓝牌企业12个、绿牌企业4个、不参评企业1个,详见附件)。现将我市17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严格监督。
附件:2020年广东省梅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doc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