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我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即日起直接适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9号)规定的标准,不再另外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修订版)>的通知》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