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3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