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09〕1号)、《关于做好全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职能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6〕137号)规定,我局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梅州市中梅电商职业培训学校进行现场评估。经评审,拟认定梅州市中梅电商职业培训学校为梅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3月22日至3月29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梅州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来信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电话:2128506 传真:2128566 E-mail:mzspxk@163.com 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82号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