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职能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6〕137号)和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职能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6]375号)精神,梅州市蓝天职业培训学校、梅州陆加壹培训学校向我局提交了梅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材料,经资料审核、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 上述2家单位均符合申报条件,拟认定为梅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2家单位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
受理部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梅州市新中路82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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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