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美顺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
2023年8月31日,我局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叶冰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用登记为梅州美顺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要求撤销公司设立登记。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经查看该公司登记住所、询问相关人员及部门,调取相关证据,现已调查终结。调查结论认为,该公司违反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拟撤销该公司于2011年6月22日的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应当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 0753-2326502。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