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使用单位(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27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反馈(联系电话:0753-2486869),逾期将作注销处理,设备原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同时作废。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