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梅江区三角镇光明路周边居民及商业用气需求,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拟实施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光明路)燃气管道工程。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光明路)燃气管道工程(临时)总长约670米,位于华丰新酒店侧-光明路与梅塘东路交界处。其中ABC段长约560米,K0+000-K0+046.5走道路南面机动车道,距离道路中线5.0米位置敷设,K0+046.50-K0+436走光明路西面机动车道敷设,K0+436-K0+560走光明路东面机动车道敷设;B1C1段长约110米,K0+000-K0+111走光明路东面机动车道敷设,具体位置详见图示坐标。要求燃气管道覆土深度应不低于1.0米。按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要求,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对项目进行批前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规划方案具体详见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图。
二、公示期为10天,自2024年7月3日至7月13日。如对本规划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网上或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本方案。
公示地点:网上公示(网址:/zwgk/zfjg/szrzyj/)
经办科室:市政规划科
联系电话:0753-2191306
E-mail:mzsszghk@meizhou.gov.cn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