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2019-2030年)》作为梅州市同期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指导性文件,是各县(市、区)编制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工作方案的主要依据。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第十二条和第十三的规定,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举行《梅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2019-2030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1年9月15日上午9时;
二、听证会地点: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梅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2019-2030年)》。
四、听证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
1、听证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推荐担任。
2、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3、听证会代表能熟悉《梅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2019-2030年)》,并关注梅州经济发展状况;
4、代表单位申请参加的听证的,须提交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参加听,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2、遵守会场秩序,不得歪曲事实;
3、参加听证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三)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于2021年9月12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四)报名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29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与生态修复科。
特此公告。
联系人:钟声波 联系电话:0753-2191290
附件:《梅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2019-2030年)》(送审稿)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2日
梅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2020-2030年).pdf